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
(2020年12月24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
2020年12月26日 15时59分 |
因工作需要,贾玲香请求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凯时在线平台官网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贾玲香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蔡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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